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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多地发布通告!不戴口罩致疫情传播,将追责

青春泉州 2023-09-07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调整

近日

不少地区陆续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

鲤城、晋江、南安、泉州开发区

发布相关通告

对因不佩戴口罩

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鲤城






关于进一步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通告
(2022年第41号)


疫情防控千万条,戴好口罩第一条。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为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区进一步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民参与“规范戴”

1.凡在鲤城辖区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全体人员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的自觉行动。

2.按照“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要求,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及时更换脏污、变形、损坏、异味的口罩,不在与他人交谈时取下口罩,不随意丢弃口罩。

二、重点场所“全程戴”

进入以下场所时“凡进必戴”:

1.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学校、托幼和托育机构等。

2.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宗教场所、文体场馆、娱乐和休闲场所、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

3.机关企事业单位办事大厅、人员密集的企业生产车间。

4.厢式电梯等狭小密闭场所。

5.人员密集的景区、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6.飞机、高铁、火车、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

7.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

8.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场所。

三、重点人群“必须戴”

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应戴尽戴”:

1.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四、其他要求

1.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佩戴口罩的“践行者”“宣传员”“监督员”,积极动员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养成随身携带口罩、出行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

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

3.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监督指导相关场所、重点人群佩戴口罩。

4.不遵守戴口罩相关规定,属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凡未规范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科学防疫,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朋友的健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共同守护健康家园!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13日




晋江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群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手段,是最简便、最实用、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全民戴口罩”文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觉戴口罩

1.广大市民群众、外来人员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自觉行动,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2.按照“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要求,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及时更换弄湿、弄脏、受污染的口罩,不在与他人交谈时取下口罩,不随意丢弃口罩。

二、全程戴口罩

3.进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大厅、银行营业网点、餐饮服务、文体娱乐、交通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地方,以及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4.从事医护、运输、快递、外卖、餐饮、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以及免疫力较弱的老年人、儿童和慢性疾病患者,在从业期间和外出时务必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有效降低疫情传播和感染风险。

三、带头戴口罩

5.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带头规范佩戴口罩,并教育引导家人、同事和身边群众规范佩戴口罩。

6.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通过学生带动家长,推动形成自觉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氛围。

四、监督戴口罩

7.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8.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监督指导相关场所、重点人群佩戴口罩。

9.不遵守戴口罩相关规定,属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凡未规范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口罩虽小,能显文明;戴上口罩,你我安心。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健康家园幸福安宁。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1日




南安






关于在全市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的通告


科学规范戴口罩,是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护个人身体健康最经济、最方便、最有效的措施。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南安市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此次行动范围。

二、以下岗位必须“应戴尽戴”:

1. 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2. 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 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 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5. 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6. 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的人员。

三、以下场景必须“凡进必戴”:

1. 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2. 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3. 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

4. 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5. 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

6. 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会等聚集性活动时。

四、提升意识“规范佩戴”:

1. 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 口罩出现潮湿、脏污、变形、损坏、异味等需及时更换;

3. 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五、积极主动“监督佩戴”:

1. 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行动中来,并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安排防疫监督员对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进行监督管理,配备足额口罩,对未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必须发放口罩到位;

2.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监督指导相关场所、重点人群规范佩戴口罩;

3. 广大市民群众要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行动自觉,带动身边亲朋好友养成自觉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及时劝导不戴口罩、纠正不规范佩戴口罩的行为;

4. 凡未规范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小口罩发挥大作用!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健康家园幸福安宁。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13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群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手段,是最简便、最实用、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全民戴口罩”文明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觉戴口罩

1.广大居民群众、企业员工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自觉行动,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2.按照“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要求,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及时更换弄湿、弄脏、受污染的口罩,不在与他人交谈时取下口罩,不随意丢弃口罩。

二、全程戴口罩

3.进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大厅、银行营业网点、餐饮服务、文体娱乐、交通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地方,以及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4.从事医护、运输、快递、外卖、餐饮、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以及免疫力较弱的老年人、儿童和慢性疾病患者,在从业期间和外出时务必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有效降低疫情传播和感染风险。

三、带头戴口罩

5.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带头规范佩戴口罩,并教育引导家人、同事和身边群众规范佩戴口罩。

6.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通过学生带动家长,推动形成自觉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氛围。

四、监督戴口罩

7.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8.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监督指导相关场所、重点人群佩戴口罩。

9.不遵守戴口罩相关规定,属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凡未规范佩戴口罩不听劝阻进入公共场所,引起疫情传播或有严重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口罩虽小,能显文明;戴上口罩,你我安心。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健康家园幸福安宁。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12日




来源/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东南早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叶宇琪

二审/王育泽

三审/陈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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